各教学系:
现在开始启动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资格与指导人数规定
(1)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含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应选聘有责任心、有精力、有经验的老师,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应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历。
根据需求可以选聘一部分来自行业企业一线技术人员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外聘教师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指导人数规定
①每位专职老师指导学生数量不能超过8人;
②实验室和机关坐班人员指导学生数量不超过4人;
③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新入职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能超过2人,且应有一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作为合作导师联合指导;
④外聘教师指导学生数量不超过4人,外聘教师指导毕业设计时需要配备校内合作指导教师(应具备毕业设计指导资格,主要协助外聘教师进行学生日常和成绩管理)。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及规定
①选题应符合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课题题目需保证一人一题,三年内不得有重复题目。同时,选题应满足《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及《河北工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附件2)要求。
②除工程力学专业外,其余专业教师仅限申报工程类毕业设计题目,不得申报毕业论文类题目;
③除工程力学专业与交通工程专业外,其余专业教师可面向土木、土木合、道桥、地工四个专业学生进行毕业设计题目申报。
④同一指导教师所报题目必须为同一类型或同一方向,但不同题目应在工程背景(研究背景)、工程对象(研究对象)等方面有明显差异。
⑤土木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选题须含有建筑方案选型(或桥梁选型、地下建筑选型)、结构计算与设计、施工组织、技术经济等内容中的三项;特别注意:土木工程岩土与地下工程方向指导教师所报题目中应含有基坑支护以外的设计题目。
⑥工程力学专业选题应面向工程实际,题目以专题研究和工艺设计为主。
⑦交通工程专业选题参照土木工程专业的要求,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2个专业选题以工程设计为主。
⑧土木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的毕业设计选题应体现“复杂工程”的理念。所报题目应能够实现学生综合利用本科所学知识选择满足环境、法律、技术等条件下的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利用现代计算工具进行计算,运用工程语言进行成果表达等实践能力的培养。
⑨工程力学专业学生仅限选择本系教师申报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交通专业学生可选择交通类和道路桥梁类毕业设计题目。
⑩各系所报题目应满足以下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低于50%。
类型 | 毕业设计 |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
题目 | 道路桥梁类 | 地下岩土类 | 建筑工程类、智能建造类 | 交通类 | 专题研究/工艺设计 |
可选专业 | 土木、土木合、 道桥、交通 | 土木、土木合、地工 | 土木、土木合 | 交通 | 力学 |
所有工作需要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完成。(网址:https://vgms.fanyu.com/,教师账号为工号,新教师可联系教学办开通账号。学生账号是学号,初始密码:Bs@123456)
三、时间节点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流程及要求 | 完成时间 |
1 | 准备工作 | 选聘指导教师;审查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专业负责人确认,学院审定。 | 第七学期 第18周12月29日 |
2 | 选题 | 公布题目、指导教师信息,师生互选。学生选题截止日期;教师确认选题开始日期 | 第七学期 第19周1月5日 |
3 | 下达任务书 | 各系组织指导教师填写任务书;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学生准备开题。 | 第七学期 第20周1月12日 |
4 | 学生动员 | 各系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 |
5 | 开题 | 每名学生均须提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研究与撰写阶段;各系检查开题情况。 | 第八学期 第1周2月28日 |
6 | 中期检查 | 各系组织中期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教师指导记录等),将检查结果电子版交教学办,检查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 | 第10-12周 (外文翻译完成时间5月10日) |
7 | 学术不端 行为检测 | 各指导老师督促学生在毕业设计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由各系进行检测。 | 第16周(暂定) |
8 | 论文评阅 | 指导老师审查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阅;学生修改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 第16周(暂定) |
9 | 答辩资格 审查 | 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并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
10 | 答辩 | 各系按规定程序组织答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学院检查答辩及评分标准执行情况。 | 第16周(暂定) |
11 | 提交成绩 | 各指导老师提交最终毕业设计成绩和毕业实习成绩。 | 第16周(暂定) |
12 | 校级优秀 毕业设计 (论文)评选 | 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 第17周 |
13 | 资料归档 |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及电子版交教学办。 |
14 | 毕业设计 (论文)评估 | 各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写出评估报告并网上提交。 |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