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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建筑工程低碳建造与韧性提升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的通知
2024-08-09 17:08   科研办   (点击: )

为推动河北省建筑工程低碳建造与韧性提升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与合作,提高实验室学术研究水平,促进高水平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实验室拟在重点研究领域设立若干开放基金

一、2024年度支持研究方向

符合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的相关工作均可提出申请,鼓励创新性强的项目。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硅铝质固废制备材料的研究

2、钢结构、铝结构、胶合木结构、混凝土等装配式结构体系研发

3、风光能源开发与利用领域的结构工程研究

4、减隔振超材料性能与应用研究

二、开放基金的申请对象与资助强度

1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研人员及博士后均可在资助方向范围内提出申请。每位申请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作为基金负责人(或参与人)申请(参与)一项开放基金。为加强合作交流,申请人应联合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报,合作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

2项目研究期限1-2年(2024.10-2026.09),经费资助额度为1-3万元。

三、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填写“河北省建筑工程低碳建造与韧性提升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法人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4825日前交河北省建筑工程低碳建造与韧性提升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qiaoyanliang@hebeu.edu.cn

2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四、基金管理与考核

1、资助课题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不按规定提交报告者,本实验室有权终止资助,并追回已资助基金经费。

2、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获得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时,应注明获得本实验室的资助,并将本实验室列为论文作者单位(河北省建筑工程低碳建造与韧性提升重点实验室,河北工程大学,邯郸056038Hebei Key Laboratory of Low-Carbon Construction and Resilience Enhanc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 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Handan 056038)。

3、结题要求。开放基金重点项目,要求至少以河北省建筑工程低碳建造与韧性提升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1SCI论文(JCR二区及以上或影响因子≥2.0(以权威机构检索报告为依据);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以权威机构检索报告为依据);或联合申报成功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并有经费到河北工程大学;或与河北工程大学大学共同申报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或与河北工程大学大学共同申报标准并获得实施。

4按要求在每年1231日前提交研究进展报告

5获资助的项目在研究期限结束时均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已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论文复印件,此后发表的相关论文复印件也应陆续寄实验室存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炎亮、吴平川

联系电话:1592726644813931039378

邮箱: qiaoyanliang@hebeu.edu.cn

通讯地址: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河北工程大学25号楼土木工程学院。邮政编码:056038

 

附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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