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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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工实验室
2018-04-26 15:03 学院办    (点击: )

一、人员组成

姓名

职务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分工

李燕

主任

25-311

3968712

全面负责土工实验室工作

叶洪东


25-311

3968712

实验教学及日常工作

董林


25-311

3968712

实验教学及日常工作


二、土工实验室概况

土工实验室创建于1982年,土工实验室现有使用面积近700m2。土工实验室共有教师3人,专职教师3名。按职称有高级职称3人;按学历有博士2人,硕士1人。能够按照教学大纲开出土力学、地基基础及岩土力学的基础实验课程,也可以为研究生和广大教师开出土的动静三轴试验、原位试验等提供实验设备和场地。土工实验室目前已具备了一支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土力学与基础工程课程是学校重点建设课程,工程地质是重要的本科基础课程,岩土工程测试技术、地基处理是本科的重要专业课程,高等土力学、高等岩石力学是结构工程和岩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土动力学原理、岩体工程、土体工程等是结构工程和岩土工程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程。实验室服务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采矿工程、地质工程、交通工程、材料工程等学科,涉及我院的专业有:土木工程专业、勘察技术与工程专业、采矿工程专业、工程力学专业、交通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农业水利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等专本科专业,以及结构工程、地质工程、岩土工程、采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硕士点专业。


三、土工实验室主任职责

1、管理好实验设备保证正常实验开出,了解各台设备性能,能修理一些设备的常规故障;对于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修,正确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不影响实验课的正常进行。

2、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室主任应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私人物品及在室内住宿,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实验室主任许可不得入内。

3、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器皿、材料都是保证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全体师生必须爱护仪器,妥善保管。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将实验室的仪器和材料带出室外或用于私人用途。


四、土工实验室职责

1、土工实验室是土木学院下属的以教学为主的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2、交通实验室应保证完成教学实验工作。

3、制订实验室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4、根据学校安排,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放实验室,加强对学生的科研能力训练,并提高实验室利用率;主动承担科研任务,配合各课题组进行科学研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

5、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交代有关事项。重申操作规程。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待排除故障方可进行实验。负责科研仪器设备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制订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对仪器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标本资料的保管工作,每学期检查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仪器的出借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6、学生实验时,应尊重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职权。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教师和技术人员许可,不可随意乱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7、师生在实验室工作时,如遇仪器发生故障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听从处理。

8、对于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或强令他人冒险操作以至造成事故,无论是领导和实验人员都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及在室内住宿,非本室工作人员为经许可不得入内。

2、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器皿、材料都是保证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全体师生必须爱护仪器,妥善保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将实验室的仪器和材料带出室外或用于私人用途。

3、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交代有关事项。重申操作规程。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待排除故障方可进行实验。

4、学生实验时,应尊重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职权。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教师和技术人员许可,不可随意乱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5、精密仪器概不外借,一般仪器设备需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6、实验完毕后,应将所有的仪器、工具、归还原处,还原仪器开关,回收多余材料,整理实验单,擦洗仪器部件及容器,关闭电源、水源、气源。排除有害气体,并做必要的清扫,经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认为满意后方可离开。

7、严禁抽烟和使用明火,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方便于取用位置,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8、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一切过期、变质的危险品及其残渣,使用单位应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销毁处理。

9、师生在实验室工作时,如遇仪器发生故障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听从处理。

10、对于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或强令他人冒险操作以至造成事故,无论是领导和实验人员都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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