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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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实验室
2018-05-29 14:48 学院办    (点击: )

一、人员组成

姓名

职务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分工

杜海洋

主任

25-217

3968716

全面负责力学实验室工作

王燕杰


25-217

3968716

负责实验教学工作

二、力学实验室概况

力学实验室(河北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于1980年,是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首批筹建实验室之一。本室分别于88年、89年参加河北省工科院校《材料力学课程建设》和《理论力学课程》评估,获河北省一类课程,并分别于89年、90年荣获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和一等奖,90年通过煤炭部对实验室的评估,96年参加河北省高校基础课实验室评估,被评为合格实验室。2003年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邯郸)材料力学实验室合并组成河北工程学院力学实验室。2006年被评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7年评为河北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现有设备300余台套,总值300余万元。


三、力学实验室主任职责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工作,实验室的建设和科学管理,保证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实验室建设规划的计划以及本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会同有关教研室、研究室审定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指导书,确定教学实验及科研项目。根据下达的教学实验、科学研究、培养研究生和学生结业实验等任务,制定学年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安排,保证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3、负责组织编制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安装、维修计划及实验材料计划。努力提高投资效果,防止物资积压浪费。对下达的一切投资,要有经济责任感。

4、负责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培养提高及考核、晋升、奖惩工作。

5、对本室工作的各类人员有任务分配和工作调度权;根据学院创收规定和按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提成基金有奖励分配权。

6、切实抓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尤其是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实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以上各项工作或由主任委托分管某几项职责。


四、力学实验室职责

力学实验室负责购置、维护力学相关设备,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正常使用。力学实验室承担全校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采矿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力学等22个专业的材料力学、工程力学、建筑力学及理论力学大纲中要求的实验课,并为毕业论文(设计)、科技创新活动等提供实验场地。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4、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5、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6、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7、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8、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9、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10、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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